对于数字经济的规模衡量,世界范围内大致形成了两个体系。以美国为代表的欧美国家对2017年本国数字经济规模占 GDP比重的计算结果为5.5%-8.9%,而我国则高达32.9%。悬殊的差距真是让人吃惊。下面的图表是这样的。
关于2017年本国数字经济规模占 GDP比重的不同机构测算结果(数据来源在括号中)
欧美:数字经济规模
少于10%的国内生产总值份额
欧美国家,如美国,英国,加拿大,倾向于将数字经济作为一个特殊的产业。据商务部经济分析局(BEA)的数据,2018年美国数字经济规模为1.85亿美元,占 GDP的9.0%,在全球排第四位,仅次于房地产与租赁、政府与制造业。
BEA于2020年8月修正了2018年的数字经济分类标准(“数字使能”基础设施、电子商务和数字媒体三部分),并据此得出上述结论。修订分类包括三个部分:
(1)基础结构(Infrastructure):主要是信息通信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三个类别的硬件、软件和相关的支撑结构(尚未纳入统计数据)。
(2)电子商务(电子商务)。
(3)收费数字服务(Priced Digital Services):这一类别包括云服务、数字中介服务(尚未纳入统计)和其他收费数字服务。
据 BEA测算,在美国数字经济中,其他付费数字服务占第一位,占47.5%;电子商务占第二位,占25.1%;B2B占16.8%,B2C占8.3%;软件、硬件和云服务占13.4%,10.1%,3.7%。下面的图表是这样的。值得注意的是,制造业在美国数字经济中所占比例很低,硬件只有10.1%。那和我们国家的明显不同。
2018年美国数字经济构成构成
英国数字、文化、媒体和体育部将数字经济分为以下九个子行业:电子产品和计算机制造;计算机和电子产品的批发;出版(不包括翻译和翻译);软件发行;电影、电视、录像、广播和音乐;电信;计算机编程、咨询和相关活动;信息服务活动;电脑和通讯设备的维修。据英国数据中心估算,2018英国数字产业增加值为1490亿英镑,占英国经济总量(GVA)的7.7%。
此外,加拿大统计局还估算了其国家的数字经济规模,2017年为1097亿加元,占 GDP的5.5%。
ICT:我国数字经济的规模
国内生产总值的36.2%
我国信通院、社科院(社科院数字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清华大学(社科院数字经济研究所)对数字经济的规模测算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研究。在这些因素中,信通院起步最早、投入最多、研究最持续、数据最系统、影响最大。
信息产业部将数字经济划分为数字工业化和数字化产业。
第一,数字产业即信息通信产业,具体包括电子信息制造、通讯、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互联网等产业;
第二,产业数字化,即传统产业运用数字技术,使生产数量增加,效率提高,新产量产生,是数字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据信息产业部统计,2019年我国数字经济增加值达到35.8万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36.2%。这个数据被广泛引用。
类似的分类方法在社科院数技经所使用,但测量结果与信通院有较大差别,如下表所示。
首先,总体规模不同。据社科院数技经所测算,2019年我国数字经济增加值占 GDP的比重为17.2%,而信通院为36.2%。
第二,不同的组成结构。据社科院数技经所测算,数字工业和工业数字化两个部分的规模相当,大致相当于1:1,信通院为1:4。
信息与通信学院与社科院数字技术学院对2019年数字经济的测量结果比较
北京大学许宪春教授(曾任国家统计局副局长)采取了与欧美国家相似的方式,将数字经济分为四个部分,即数字授权基础设施、数字媒体、数字交易和数字经济交易产品,并估算出2017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占 GDP的6.46%。研究成果接近欧美国家,便于进行国际比较。
从欧美角度看我国2019年数字经济
国内生产总值比重宜为7.2%
信通院与 BEA结果悬殊的原因主要是工业数字化
信息与通信学院和 BEA是中美两国最具影响力的评估机构。对于美国数字经济在 GDP中的比例, BEA的估计值只有9%,而信通院的估计值是60.2%。UNCTAD将数字经济分为数字部门、数字经济和数字经济三个层次,这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为什么两者之间存在巨大差异。下面的图表是这样的。
UNCTAD (UNCTAD)联合国贸发会议数字经济等级划分
(1)核心是数字部门(数字目录)。又称为 IT/ICT部门,包括硬件制造、软件及 IT咨询、信息服务及电信行业。
(2)狭义的数字经济(Digital economy)。将数字部门与数字服务结合起来,平台经济,以及部分共享经济和零工经济。
(3)宽口径数字经济(Digitalized economy)。电子商务,工业4.0,精确农业,算法经济,以及共享经济和零工经济的另一个组成部分,建立在数字经济之上。
UNCTAD说:“根据其定义,数字经济的规模估计在世界国内生产总值的4.5%到15.5%之间。”不同机构发表的计量结果都被称为数字经济,但具体指向却有所不同。那就是造成信通院与 BEA差异的最大原因。欧美国家将数字经济视为一个特定或相关产业的集合,并以数字部门或窄口径数字经济进行统计。信息和通信管理局对数字化经济进行了测算,不仅对特定行业(信息和通信产业)(数字产业化)进行了统计,而且还对赋能融合部分进行了统计。就国际比较而言,不妨将数字工业化与欧美所说的数字经济部分作一比较。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数据,2019年我国数字工业化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7.2%,2018年为7.1%,低于美国同期9.0%。
在统计意义上,工业数字化不应被视为数字经济
按照 ICC的定义,工业数字化是传统工业运用数字技术所带来的产量和效率的提高,而新产量的增加则构成了数字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数码技术一样,工业技术和工业产品在其他行业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两百多年前的工业革命,催生了当时新的经济形式——工业经济。农业作为原始的传统产业,通过工业技术和工业品的应用,提高了效率,增加了产量。但是,新的农产品并没有被当作工业经济的组成部分。靠化肥来增加产量的小麦仍然是小麦,仍然属于农业。由于食用了饲料,鸭子长得更快更好,所以人们将多长的二两肉也算不上是工业经济。所以,在统计意义上,不将工业数字化作为数字经济的一部分似乎更合适。
我们当然不能否认工业数字化测量的价值和意义。因此,有必要研究如何衡量数字技术在其他产业中的赋能与促进作用。信息与通信学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测量结果领先世界。
要衡量一个行业的数字化,首先需要回答数字技术对其他行业的贡献是因果关系,还是相关关系,或其他什么关系。若存在因果关系,则2019年工业数字化占 GDP的29%,直观感觉是过高。若有关联,则工业电力(电力对其他行业的贡献)占 GDP的比重可能接近100%。事实上,无论哪一种关系,人们都很难得出一个结论,即产出中有多大比例分别来自劳动、资本、数字技术等因素。在实际操作中,只能进行模型估算,极易受人为因素的影响。
因为不同的数据精度不同,将数字工业化和工业数字分开测量,分别使用,是一个很好的选择。这也有一个好处,就是实现了工业数字化的完整。目前产业数字化衡量的是信息通信产业以外的其他产业应用数字技术所带来的生产数量和效率的提高,而不是信息通信产业本身。信息化和通信业既是数字产业化的组成部分,又面临着数字化转型的问题,通过数字技术应用提高产量和效益,无疑是信息化产业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值得注意的另外两个问题
欧美承担计量工作的部门多为政府部门,我国为科研机构
在欧美国家,衡量数字经济规模的标准多为行业主管部门、统计部门等政府机构,如美国的经济分析局(BEA)、英国的数字、文化、媒体和体育部(DCMS)以及加拿大的国家统计局。而国内主要是以信通院、社科院、清华大学等科研教育机构为主,还没有看到政府部门公布规模以上数字经济成果。与政府部门相比,科学研究与教育机构掌握的国民经济核算数据相对有限,计量工作高度依赖于国家统计局公开的结构性数据,因此必须进行权衡、取舍和估算。
㈡在我国,因特网产业只占数字经济规模的3.4%
数字化经济概念的提出与互联网有着直接的联系。国科会院士李国杰认为,近三十年来,万维网在信息领域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而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新兴概念的不断涌现,其影响力还远远不够。一九九三年,万维网技术免费向公众开放,网景、雅虎、亚马逊、 eBay等大批公司纷纷成立,互联网产业化元年来临。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1995年 Don Tapscott首次正式提出“数字经济”这个术语。
如今,谈到数字经济,人们总是首先想到互联网。因特网与民众的生活密切相关,公司的市值也较高,容易受到关注。但是其他方面可能并不突出。比如,今年我国财富500强中共有133家企业上榜,而互联网企业中只有4家——京东、阿里巴巴、腾讯和小米,名列第102位、132位、197位和422位。
因特网在数字经济中所占比例不大。信息产业部没有提供数字产业内部结构的具体数据。从下面的图表可以看出,我国数字产业化的主体仍是电子信息制造业和软件业,两者的增加值占 GDP的80%以上。因特网产业增加值约占工业化产值的6%,是最小的产业。据工信部数据,2019年我国互联网及相关服务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2061亿元。因此,互联网产业在数字经济规模中占到3.4%,在数字产业化增加值中占17%。
2018年我国数字产业内部结构
(来源:信通院)
数字化经济是伴随着不断发展和迅速演变的数字技术而形成的一种新的经济形态,对它的理解并不统一。对于全世界的统计学家和经济学家来说,如何准确测量数字经济是一个巨大的挑战。信通院、 BEA等机构都作了积极的探索和尝试,在提高人们对数字经济的认识水平,完善测量方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因为我们还处在数字经济的初级阶段(古特雷斯,2017),人们对数字经济的认识和衡量还存在着很大的差距,需要大家共同努力。